布洛芬干混悬剂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布洛芬干混悬剂

益肝乐颗粒

规格

34g:1.2g

每袋装10g
生产企业

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70359

国药准字Z61020320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清热利湿,舒肝解郁,扶正固本。用于湿热蕴蒸,身目俱黄,或两胁痹满疼痛,体倦懒食,溲赤便溏,舌苔黄腻等,西医诊断为急性黄疸型和非黄疸型肝炎、慢性迁延型肝炎等症。

用法用量

1、首次使用前加凉开水,振摇,至60ml刻度线;临用前摇匀口服。

2、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5-20ml,一日3-4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3、12岁以下小儿用量:

(1)1-3岁,10-15kg,一次用量4ml。

(2)4-6岁,16-21kg,一次用量5ml。

(3)7-9岁,22-27kg,一次用量8ml。

(4)10-12岁,28-32kg,一次用量10ml。

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日3次;六岁以下儿童用成人量的1/3,六岁至十二岁用量减半。

副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尚不明确。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

鸡矢藤,马鞭草,功劳木,虎杖,吉祥草,马兰草,六月雪,茅莓,冷水花等。垂盆草、郁金、板蓝根、柴胡、云芝提取物、五味子。

性状

白色或类白色粉末与橙红色颗粒的混悬物,味甜,有香气。

本品为深棕褐色颗粒;味甜酸、微苦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渍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孕妇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