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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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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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4g:1.2g |
50mg |
生产企业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359 |
国药准字H2006613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改善慢性动脉硬化性闭塞症引起的慢性溃疡、疼痛、发冷及间歇性跛行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1、首次使用前加凉开水,振摇,至60ml刻度线;临用前摇匀口服。 2、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5-20ml,一日3-4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3、12岁以下小儿用量: (1)1-3岁,10-15kg,一次用量4ml。 (2)4-6岁,16-21kg,一次用量5ml。 (3)7-9岁,22-27kg,一次用量8ml。 (4)10-12岁,28-32kg,一次用量10ml。 |
口服,一次100mg(50mg片2片或100mg片1片),一日2次。可根据病情适当增减。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 全身不良反应:腹痛、背痛、头痛、感染、水肿。 2 循环系统:偶有心悸、脉频、发热、头晕、低血压。 3 消化系统:偶有胃部不适、上腹部痛、腹部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软便、腹泻。 4 过敏反应:偶有皮疹、发疹、荨麻疹、瘙痒感。 5 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头重感、眼花、眩晕、失眠、发麻、偶感困倦、乏力。 6 肝脏:偶有AST、ALT、LDH值上升。 7 肾脏:偶有BUN、肌酸、尿酸值上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 对本药任何成份过敏者。 2 患有3-4级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病人。 3 出血患者如血友病、毛细血管脆弱症、上消化道出血、咳血等。 4 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 |
本品主要成份为西洛他唑,其化学名称为:6-[4-(1-环己基-1H-四氮唑-5-基)丁氧基]-3,4-二氢-2(1H)-喹诺酮。 |
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粉末与橙红色颗粒的混悬物,味甜,有香气。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渍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1 如果出现皮疹、发疹、荨麻疹、骚痒感,应停药。 2 如果出现心跳加快、发热、头痛、头重感、头晕、眼花、发麻、偶感困倦、失眠、低血压,应减量或停药。 3 以下患者慎服本品:月经期的患者、有出血倾向的患者;正在使用抗凝药或抗小板药(如阿司匹林、噻氯匹定等)的患者;重症肝、肾功能障碍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