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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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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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4g:1.2g |
100ml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359 |
国药准字Z1102036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活血化瘀,消肿止痛,散风祛湿。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寒湿痹,腰膝疼痛,肢体麻木。 |
用法用量 |
1、首次使用前加凉开水,振摇,至60ml刻度线;临用前摇匀口服。 2、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5-20ml,一日3-4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3、12岁以下小儿用量: (1)1-3岁,10-15kg,一次用量4ml。 (2)4-6岁,16-21kg,一次用量5ml。 (3)7-9岁,22-27kg,一次用量8ml。 (4)10-12岁,28-32kg,一次用量10ml。 |
外用适量。患处先用热毛巾擦净,将药液涂于患处,用手往复揉擦至干,如此反复3~4次后,用热毛巾温敷一次;一日3~4次。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偶有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立即停用。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 |
当归、北刘寄奴、乳香(醋炙)、没药(醋炙)、苏木、三七、延胡索(醋炙)、红花、土鳖虫、桂枝、桑枝、川牛膝、木瓜、羌活、秦艽、铁丝威灵仙、麻黄、老鹳草、青风藤、伸筋草、透骨草、穿山龙、生川乌、生草乌、防己、狗脊(砂烫去毛)、鹿筋、续断、楮实子、骨碎补、淫羊藿(羊油炙)、香加皮、海桐皮、鹿衔草、路路通、钩藤、紫荆皮、甘草、兔儿伞、细辛、鸡血藤、天麻、积雪草。辅料为药用乙醇。 |
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粉末与橙红色颗粒的混悬物,味甜,有香气。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气香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渍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1.外用药,切勿入口。 2.如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立即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