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干混悬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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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布洛芬干混悬剂

木丹颗粒

规格

34g:1.2g

每袋装7g
生产企业

辽宁奥达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70359

国药准字Z20080033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益气活血,通络止痛。用于治疗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变属气虚络阻证,临床表现为四肢末梢及躯干部麻木、疼痛及感觉异常;或见肌肤甲错、面色晦暗、倦怠乏力、神疲懒言、自汗等。

用法用量

1、首次使用前加凉开水,振摇,至60ml刻度线;临用前摇匀口服。

2、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5-20ml,一日3-4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3、12岁以下小儿用量:

(1)1-3岁,10-15kg,一次用量4ml。

(2)4-6岁,16-21kg,一次用量5ml。

(3)7-9岁,22-27kg,一次用量8ml。

(4)10-12岁,28-32kg,一次用量10ml。

饭后半小时服用,用温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4周为一疗程,可连续服用两个疗程。

副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1.偶见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如较严重请停止服用。2.偶见皮疹或转氨酶升高,如有发生请停止服用。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过敏体质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

黄芪、延胡索(醋制)、三七、赤芍、丹参、川芎、红花、苏木、鸡血藤。

性状

白色或类白色粉末与橙红色颗粒的混悬物,味甜,有香气。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味微苦。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渍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本品适用于血糖得到有效控制(空腹血糖≤8mmol/L、餐后2小时血糖≤11mmol/L)的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变患者。2.本品尚无严重肝肾功能障碍、妊娠妇女、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青少年以及70岁以上老龄患者等特殊人群的研究数据,如需使用请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定期监测血糖、糖化血红蛋白。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