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干混悬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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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布洛芬干混悬剂

丹桂香颗粒

规格

34g:1.2g

8gx6袋/盒
生产企业

正大制药(青岛)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70359

国药准字Z10980011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益气温胃,散寒行气,活血止痛。主治脾胃虚寒,寒凝血瘀证。证见:胃脘痞满,疼痛,嗳气,腹胀。

用法用量

1、首次使用前加凉开水,振摇,至60ml刻度线;临用前摇匀口服。

2、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5-20ml,一日3-4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3、12岁以下小儿用量:

(1)1-3岁,10-15kg,一次用量4ml。

(2)4-6岁,16-21kg,一次用量5ml。

(3)7-9岁,22-27kg,一次用量8ml。

(4)10-12岁,28-32kg,一次用量10ml。

口服。一次20克,一日3次,饭前半小时服用。

副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偶见轻度胃脘不适,一般可自行缓解。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孕妇忌服。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

黄芪(制)、桂枝,吴茱萸,肉桂,细辛,桃仁,红花,当归,川芎,赤芍,丹参,牡丹皮,延胡索,片姜黄,三棱,莪术,水蛭,木香,枳壳,乌药,黄连,生地,甘草(制)。   

性状

白色或类白色粉末与橙红色颗粒的混悬物,味甜,有香气。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味微苦或味苦(无蔗糖)。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渍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妊娠和月经过多,及有自发出血倾向者,有中医热证或阴虚火旺证者慎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