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50mg |
10ml:0.1g |
生产企业 |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720 |
国药准字H1095011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儿童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咀嚼后咽下。12岁以下小儿用量: 1. 年龄:3岁,体重:13-15公斤,一次用量:2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2. 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3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3. 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4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4. 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5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次数 1-3 10-15 7 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 4-6 16-21 10 隔4~6小时重复用药1 7-9 22-27 15 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10-12 28-32 20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1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和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2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3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化学名:2-[(2,6-二氯苯基)氨基]苯乙酸钠。分子式:C14H10CI2NNaO2分子量:318.13 |
本品每毫升含布洛芬0.01克。辅料为着色剂柠檬黄、防腐剂苯甲酸钠和桔子香精、薄荷脑。 |
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片,味甜。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溶液。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3.如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4.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5.有支气管哮喘病史者,服用本品可能会引起支气管痉挛。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