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咀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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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布洛芬咀嚼片

颈腰康胶囊

规格

50mg

每粒装0.33g
生产企业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720

国药准字Z20184005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儿童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舒筋活络,活血祛瘀,消肿止痛。用于骨折瘀血肿胀疼痛,骨折恢复期,以及肾虚挟瘀所致痹痛(增生性脊柱炎,腰椎间盘脱出症)。

用法用量

口服,咀嚼后咽下。12岁以下小儿用量: 1. 年龄:3岁,体重:13-15公斤,一次用量:2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2. 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3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3. 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4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4. 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5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饭后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骨折程2个月;或遵医嘱。

副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尚不明确。

禁忌

1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和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2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3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化学名:2-[(2,6-二氯苯基)氨基]苯乙酸钠。分子式:C14H10CI2NNaO2分子量:318.13

马钱子(制)、地龙、红花、乳香(醋炒)、没药(醋炒)、牛膝、骨碎补(砂烫)、香加皮、伸筋草、防己。

性状

本品为粉红色片,味甜。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粉末;气香特异,味苦。

注意事项

1.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3.如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4.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5.有支气管哮喘病史者,服用本品可能会引起支气管痉挛。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不宜超量、超疗程长期使用;

(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4)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