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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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布洛芬口服溶液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规格

10ml:0.1g

每支装10毫升
生产企业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同源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50111

国药准字Z20103005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次数

   1-3       10-15         7     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

   4-6       16-21         10     隔4~6小时重复用药1

   7-9       22-27         15     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10-12      28-32         20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副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布洛芬0.01克。辅料为着色剂柠檬黄、防腐剂苯甲酸钠和桔子香精、薄荷脑。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溶液。

本品为棕黄 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的沉淀;味甘、微苦。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