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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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布洛芬口服溶液

双黄连口服液

规格

10ml:0.1g

10mlx6支
生产企业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东莞市亚洲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50111

国药准字Z44021947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双黄连口服液,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次数

   1-3       10-15         7     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

   4-6       16-21         10     隔4~6小时重复用药1

   7-9       22-27         15     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10-12      28-32         20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尚不明确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布洛芬0.01克。辅料为着色剂柠檬黄、防腐剂苯甲酸钠和桔子香精、薄荷脑。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溶液。

本品为深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