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分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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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布洛芬分散片

双氯芬酸钾片

规格

0.2g

25mg*24片
生产企业

赤峰维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0189

国药准字H20020213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牙痛、肌肉痛。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本品适用于下列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术后的疼痛与炎症,如牙科或矫形手术后等;妇科的疼痛与炎症,如原发性痛经或附件炎等;脊柱综合征引起的疼痛;非关节性风湿病;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用法用量

口服或加水分散后服用,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

过4次。

口服,饭前服用。成人,100~150mg/天;症状较轻者以及14岁以上儿童,75~100mg/天,分2~3次服用。原发性痛经,一般剂量50~150mg/天,根据病情可以提高至最大剂量,200mg/天,或遵医嘱。

副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

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过敏性肝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3.罕见皮疹、荨麻疹、瘙痒。有报道,极少数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包括本品)可能会出现致命的、严重的皮肤

不良反应。

4.有胃肠道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既往史者,有可能加重病情。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

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等情况,应停药并立即就医。

5.本品可导致新发高血压或使已有的高血压症状加重,其中的任何一种都可导致心血管事件的发生率增加。本品可

能引起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死和卒中的风险增加,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如出现胸痛、气短、无力

、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立即就医。

1.偶见上腹部疼痛以及恶心、呕吐、腹泻、腹部痉孪、消化不良、腹部胀气、厌食。罕见胃肠道出血、呕血、黑便、胃肠道溃疡、穿孔、出血性腹泻。2.偶见头痛、头晕、眩晕。罕见困睡。3.偶见皮疹。罕见荨麻疹。4.偶见血清转氨酶(SGOT,SGPT)升高,罕见肝炎。5.罕见过敏反应,如哮喘等。6.罕见水肿。

禁忌

1.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者反应的患者。

4.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因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5.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6.有活动性消化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7.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7.消化道溃疡者禁用。8.对本品以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9.乙酰水杨酸或其它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引起哮喘、荨麻疹或急性鼻炎的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分子式:C13H18O2 分子量:206.28

双氯芬酸钾。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本品为白色片。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严重疼痛者,应去医院就诊;用于解毒不得超

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要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应慎用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0岁以上,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或其他出血性疾病)、支气管哮喘患者或既往有支气管哮喘病史的患者(可能会引起支气管痉挛)、肠胃病患者或

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和克隆氏病)的患者、高血压患者或既往有高血压或心理衰竭(如液体潴留和水

肿)等心血管疾病病史的患者,有红斑狼疮或其他免疫系统疾病患者。

5.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6.本品可能引起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当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如用药后出现瘙痒、皮疹、

尤其出现口腔、眼、外生殖器红斑、糜烂等,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7.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有胃肠道疾病、胃肠道溃疡史以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2.有心、肾功能损害的症状或病史者,老年患者,服用利尿剂以及由于任何原因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慎用。3.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发生肝功损害时应停用本品。4.有眩晕史或其它中枢神经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5.应注意本品与锂制剂、地高辛制剂、保钾利尿剂、抗凝血剂、降糖药和氨甲喋呤等配合使用的剂量及不良反应。6.老年体弱及体重较低者的患者应降低本品用量。7.孕妇慎用。8.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