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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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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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g:0.75g |
12片 |
生产企业 |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
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035 |
国药准字H2004014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局部软组织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腰背痛,以及扭伤、拉伤、劳损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用于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关节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喉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外用。依患处面积大小,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每日3-4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偶有皮肤搔痒、发红、皮疹等,用药片刻后即消失,极个别病人有头晕及轻度胃肠道不适,一般可耐受,停药后即消失。 |
一般为困倦、头晕。偶见口干、胃部不适、失眠、皮疹、心悸等。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婴幼儿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布洛芬50毫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异丙醇、薄荷脑、羟苯乙酯、三乙醇胺、纯化水。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富马酸氯马斯汀0.335mg、对乙酰氨基酚500mg、硫酸伪麻黄碱30mg。 |
性状 |
本品为半透明至乳白色的凝胶。 |
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