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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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布洛芬凝胶

氨林酚咖胶囊

规格

15g:0.75g

12粒
生产企业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万源(福州)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7035

国药准字H35021452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缓解局部软组织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腰背痛,以及扭伤、拉伤、劳损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迪康氨林酚咖胶囊对常见的头痛、牙痛、神经痛、关节痛、肌肉痛、伤风感冒发热等都有很好的疗效、总有效率达90.3%,服用安全。

用法用量

外用。依患处面积大小,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每日3-4次。

成人每次一粒、每日三次,儿童用量酌减,必要时遵医嘱。

副作用

偶有皮肤搔痒、发红、皮疹等,用药片刻后即消失,极个别病人有头晕及轻度胃肠道不适,一般可耐受,停药后即消失。

尚不明确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胃肠道出血者禁用。消化道溃疡者禁用。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每克含布洛芬50毫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异丙醇、薄荷脑、羟苯乙酯、三乙醇胺、纯化水。

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等。

性状

本品为半透明至乳白色的凝胶。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连续服用不得超过5天,长期或大量服用,可导致造血系统和肝、肾功能损害,严重者可致肝细胞坏死。 2.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3.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4.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的致癌性。 5.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 6.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肾功能不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