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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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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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包含布洛芬200mg、盐酸伪麻黄碱30mg |
每袋重20克(相当于总药材15.5克) |
生产企业 |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153 |
国药准字Z4202017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由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
清热,解表,利咽。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包,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可引起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口干、心悸、头痛、眩晕等不良反应,一般症状较轻,停药后消失。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 对布洛芬或伪麻黄碱过敏者禁用; 2 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诱发血管神经性水肿,哮喘或鼻息肉患者及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布洛芬及盐酸伪麻黄碱,2-甲基-4-(2-甲基丙基)苯乙酸. |
金银花、连翘、防风、桔梗、甘草。辅料为蔗糖,淀粉。 |
性状 |
淡黄色颗粒剂,味芳香。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对麻黄碱作用敏感者、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青光眼、肺气肿等引起的呼吸困难、前列腺肥大伴排尿困难患者慎用; 2.服用后若症状未改善或伴高热,应及时停药; 3.每日总量不得超过8片,疗程不得超过7天。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