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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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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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0ug*100揿 |
0.1g*24粒 |
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药大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552 |
国药准字H1093017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非糖皮质激素依赖性或依赖性的支气管哮喘和哮喘性慢性支气管炎患者。 |
本品为抗变态反应药。 1、用于支气管哮喘及过敏性鼻炎的预防性治疗。 2、用于治疗特应性皮炎。 3、用于治疗疤痕疙瘩、增生性疤痕。 |
用法用量 |
布地奈德气雾剂的剂量应个体化。在严重哮喘和停用或减量使用口服糖皮质激素的患者,开始使用布地奈德气雾剂的剂量是: 成人:一日200~1600μg,分成2~4次使用(较轻微的病例一日200~800μg,较严重的则是一日800~1600μg)。一般一次200μg,早晚各一次,一日共400μg;病情严重时,一次200μg,一日4次,一日共800μg。2~7岁儿童:一日200~400μg,分成2~4次使用。7岁以上的儿童:一日200~800μg,分成2~4次使用。 |
口服。成人每日3次,每次1粒(0.1g);儿童每日5mg/kg,分3次服用。 |
副作用 |
本品可能发生以下不良反应: 1. 轻度喉部刺激、咳嗽、声嘶。 2. 口咽部念珠菌感染。 3. 速发或迟发的过敏反应,包括皮疹、接触性皮炎、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和支气管痉挛。 4. 精神症状,如紧张、不安、抑郁和行为障碍等。 |
1、肝脏:偶尔出现肝功能异常,需注意观察,可采取减量、停药等适当措施。 2、肾脏:偶尔可能出现BUN、肌酐的增高等,要仔细观察,确认有异常的时候应停止使用并适当处理。 3、泌尿系统:偶见膀胱刺激症状,应停止用药。 4、血液:可有红细胞数和血色素量下降。 5、胃肠:有时发现食欲缺乏,恶心、呕吐、腹痛、腹胀、便秘、腹泻、胃部不适,偶有胃部不消化感。 6、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嗜睡、偶尔头 重、失眠、头昏、全身疲倦感等症状。 7、过敏反应:皮疹,偶见全身痒等过敏症状,此时应 停药。 8、其它:偶见心悸、浮肿、 面部红晕、鼻出血、口腔炎等症状。 |
禁忌 |
对于本药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
1、孕妇禁用。 2、对本产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布地奈德。化学名称:16α,17α-22R,S-丙基亚甲基二氧-孕甾-1, 分子式:C25H34O6 分子量:430.5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曲尼司特。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灰白色的混悬液体,药液灌装在耐压铝瓶中,揿压阀门的推动钮,药液即成雾状喷出。 |
本品内容物为浅黄色或浅黄绿色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 不应试图靠吸入布地奈德快速缓解哮喘急性发作,此时仍需吸入短效支气管扩张剂。如发现患者使用短效支气管扩张剂无效,或他们所需的吸入剂量较平时增加,则应就诊。此时应考虑增强抗炎治疗,如吸入较高剂量的布地奈德或口服一疗程糖皮质激素。 2. 以吸入治疗替代全身糖皮质激素用药,有时不能控制需全身用药才能控制的过敏性疾病,如鼻炎、湿疹。这些过敏性疾病需以全身的抗组胺药及(或)局部剂型控制症状。 3. 肝功能下降可轻度影响布地奈德的清除。 4. 肺结核患者使用本品可能需慎重考虑。 5. 人长期使用布地奈德气雾剂的局部和全身作用尚不完全清楚。一旦哮喘被控制,就应该确定用药剂量至最小有效剂量。 6.为预防咽喉部真菌感染,用药后应漱口。 |
1.服用本品出现膀胱刺激症状、肝功能异常时,往往伴有外周血中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在服用本品期间要定期检查血液以观察其转归。 2.本品能阻断过敏反应发生的环节,季节性过敏患者在服用本药时,应在好发季节提前开始服用,直到好发季节结束。 3.本品与支气管扩张剂、糖皮质激素、抗组胺药等不同,不能迅速减轻急性发作及其症状。 4.激素依赖性患者使用本品时,激素用量应慢慢减少,不可突然停用。 5.本品可与其它平喘药并用,以本品作为基础处方药,有规则地服用。 6.特应性皮炎、瘢痕疙瘩、增生性瘢痕患者应长期坚持服用,兼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7.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