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地奈德吸入气雾剂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布地奈德吸入气雾剂

硫酸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规格

0.1mg*200揿(吉舒)

100ug*200揿(福星)
生产企业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0987

国药准字H20123384
说明
适应症

轻度、中度和重复持续性哮喘

本品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用法用量

应按照患者哮喘病情严重程度和治疗阶段调整本品剂量。

当患者从其他吸入制剂转换为使用本品时,应采用个体化给药方案,并考虑之前的用药情况、给药剂量及方法。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重度哮喘患者在开始使用吸入性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治疗或者减少或停用口服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时,推荐剂量为每日2~4次,每次2款(2004g);重度哮喘发作时,每日最高剂量可增加至16004g。维持剂量因人而异,应为能控制哮喘症状的最小剂量:通常每日1次,每次2(200lg)即可。

6岁至12岁儿童:通常每日1次,每次2揿(200ug)。如果需要,可以增加到每日400pg。允许使用本品的年龄范围取决于患者是否能够正确使用本品。应减少剂量至能有效控制哮喘的最低维持剂量。

未使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治疗过的患者:布地奈德的疗效通常在开始用药后10天内出现,然而,对于支气管分泌物过多妨碍了活性成份吸收的患者,推荐联合使用口服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治疗(大约2周),应足量开始,然后逐渐减量直到达到单独使用本品的维持剂量。因细菌感染而导致的哮喘加重应采用抗生素治疗并增加本品剂量。使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治疗过的患者:由于下丘脑功能长期受口服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抑制,恢复较慢,从口服肾上腺糖皮质激素转变成使用本品治疗时需要特别注意。在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患者病情应该相对稳定。本品应与口服肾上腺糖皮质激素伴随使用大约10天,然后,口服肾上腺糖皮质激素逐渐减量直至最低剂量,确保与本品合用能够稳定控制病情。多数情况下,可以完全停止口服用药,但有些患者必须维持最低剂量的口服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有些患者从口服治疗转变成本品治疗时,由于全身性激素效应可能会减弱,从而出现鼻炎、湿疹、头痛、肌肉和关节痛以及罕见的恶心和呕吐当发生这些事件时,医生应评估继续使用吸入治疗的可行性。在某些情况下,恢复生理性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分泌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如由于严重感染、损伤或手术导致的生理应激时,这些情况下可能需要本品与口服肾上腺糖皮质激素联合治疗。另外,当哮喘急性发作时,尤其当伴有粘液增加和粘液栓形成时,可能有必要合用口服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短期治疗。患者按照处方用药极其重要。

本品只能经口腔吸入使用,对吸气与吸药同步进行有困难的患者可借助储雾器。

成人:

缓解哮喘急性发作,包括支气管痉挛:以1揿100微克作为最小起始剂量,如有必要可增至2揿。

用于预防过敏原或运动引发的症状:运动前或接触过敏原前10一15分钟给药。对于长期治疗,最大剂量为每日给药4次,每次2揿。

老年人用药:

老年患者的起始用药剂量应低于推荐的成年患者用量。如果没有达到充分的支气管扩张作用,应逐渐增加剂量。

儿童:

用于缓解哮喘急性发作,包括支气管痉孪或在接触过敏原之前及运动前给药的推荐剂量为1揿,如有必要可增至2揿。

长期治疗—最大剂量为每日给药4次,每次2揿。

本品可借助英立畅?(Babyhaler ?)对5岁以下婴、幼儿给药。

肝功能损害患者:

约60%的口服沙丁胺醇代谢成无活性形式(不仅包括片剂和糖浆,同时也包括约90%的吸入剂量),肝功能的损害可造成原形沙丁胺醇的蓄积。

肾功能损害患者:

约60—70%吸入药量或静脉注射的沙丁胺醇经尿液以原型排出。肾功能损害的患者需减少剂量以防止过度或延长的药物作用。

随需要而使用本品,任一24小时内的用药量不得超过8揿。若需增加给药频率或突然增加用药量才能缓解症状,表明患者病情恶化或对哮喘控制不当。过量的药物会导致不良反应,因此,只有在医生的指导下,才可增加剂量或用药次数。(参见【注意事项】)。

副作用

主要表现为轻度喉部刺激、咳嗽、声嘶。咽部念珠菌感染已有报道。在极少数病例曾有皮疹的报道。

不良事件依照发生的系统,器官和发生率分别列出。发生率定义为: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且<1/10),不常见(≥1/1000且<1/100),罕见(≥1/10000且<1/1000),非常罕见(<1/10000)包括个案报道。非常常见,常见者通常由临床试验数据得到。罕见和非常罕见不良事件通常为自发性资料。

免疫系统

非常罕见 过敏反应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支气管痉挛、低血压和虚脱

代谢及营养

罕见 低钾血症

β2—受体激动剂的治疗有引起严重低钾血症发生的潜在可能性。

神经系统

常见 震颤、头痛

非常罕见 亢进

心血管系统

常见 心跳过速

不常见 心悸

非常罕见 心律失常,包括房颤,室上性心动过速和早搏

使用超过推荐剂量的药物,或对于那些对β—肾上腺素激动剂易感的病人,外周小动脉的扩张会引起血压的略微降低;这可能会引起代偿性心输出量增加,一些病人会发生心动过速。

罕见 外周血管舒张

呼吸系统,胸部,纵隔

非常罕见 异常支气管痉挛

与其它吸入治疗一样,用药后可能会发生异常支气管痉挛并立即伴随喘鸣加重。应立即改用替代治疗或用其他速效吸入型支气管扩张剂治疗,并立即停止使用本品,对患者进行评估,如果必要,制订其它替代治疗方案。

胃肠道反应

不常见 口咽部刺激

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

不常见 肌肉痉挛

本品可能会造成病人骨骼肌的轻微震颤。双手是受影响最明显的部位,一些病人会因此感觉紧张。这种作用呈剂量相关性,是骨骼肌的直接作用,而不是中枢神经系统的直接兴奋作用引起的。

注:不良反应的发生和严重程度取决于给药剂量和给药途径。吸入沙丁胺醇不会引起排尿困难,因为其治疗剂量不会产生其它拟交感神经药物(如麻黄素)的α-肾上腺素受体激动作用。

禁忌

1.对本药成分过敏者禁用本品。

2.需更强效的治疗时的支气管痉挛初始阶段禁用。

3.哮喘急性发作需更强效的治疗时禁用。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

成分

布地奈德。

本品主要成分:沙丁胺醇化学名称为:1-(4-羟基-3-羟甲基苯基)-2-(叔丁氨基)乙醇。

性状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白色混悬液体,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为白色至类白色混悬液;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注意事项

1.肺结核、气道真菌和霉菌类感染者应慎用。

2.在由布地奈德气雾剂替代口服激素的这一转化过程中,病人会重新表现出一些早期症状,如:鼻炎、湿疹和肌肉、关节痛,暂时增加这些病例口服激素的剂量有时是必要的。

3.极少数病例,如果出现下述症状,如疲劳、头痛、恶心、呕吐时,应该预计到是全身性激素缺乏的表现。

4.为减少咽喉部鹅口疮,病人在用药后应漱口。 5.运动员慎用。

1.哮喘的控制应常规按照阶梯治疗原则进行,并通过临床和肺功能试验监测患者的治疗反应。支气管扩张剂不应该作为患有严重哮喘及不稳定性哮喘患者的唯一的或主要的治疗药物。在哮喘控制中出现突然的和进行性的恶化提示有生命危险的可能时,应考虑使用或增加激素用量,被认为有危险的患者应监测其每日峰流速。医生应该考虑给这些患者使用最大推荐剂量的吸入皮质激素和/或给予口服皮质激素进行治疗。若需要更大剂量的短效支气管扩张药,特别是短效吸入型β2-激动剂以缓解症状,表明哮喘的控制恶化。应告诫患者,如发现使用短效支气管扩张剂疗效下降或需使用比平时更大剂量,应去咨询医生。在这种情况下,应重新评估患者的病情,并考虑加强抗炎治疗(如:加大吸入皮质激素的剂量或口服一个疗程皮质激素),必须采取常规的方式治疗严重恶化的哮喘。若认为患者病情危险,则应改为监测每日晨起峰流速。

2.动物实验显示,一些拟交感神经药物在高剂量下会引起心脏反应。因此,不能排除长期使用这类药物治疗引起心肌损害发生的可能性。

3.应关注那些接受大剂量沙丁胺醇或其它拟交感神经药物的患者,及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肌功能不全或糖尿病的患者。

4.硫酸沙丁胺醇气雾剂所含抛射剂为无氟利昂配方的氟氢烷。动物实验表明,该抛射剂没有明显的药理作用,即便在出现昏迷和对儿茶酚胺的心律失常作用的敏感性减弱的非常高暴露浓度下,其对心脏的致敏性作用仍弱于三氯甲烷(CFC-11)。

5.甲状腺毒症患者服用沙丁胺醇应慎重。

6.过量使用将诱发耐受状态并导致低血氧的恶化。

7.经肠道外或雾化吸入β2-受体激动剂会有引起严重低钾血症发生的潜在可能性。严重的急性哮喘患者需特别警惕,因为同时服用黄嘌呤衍生物、类固醇激素、利尿剂以及缺氧会增加低钾血症出现的可能,上述情况下,建议对患者的血钾水平进行监测。

8.应牢记沙丁胺醇有诱发低血钾而造成的心律不齐的可能性,特别是洋地黄化患者注射沙丁胺醇后。

9.应对患者吸药方式加以指导,确保吸药与吸气同步进行,以使药物最大程度达到肺部。应告知患者可能在吸药时会发现本品的味道与其它以前使用过的气雾剂有所不同。

10.只有在医师的指导下,方可增加用药剂量或用药频率。如果在先前有效的剂量下,症状缓解时间维持不足3小时,建议患者寻求医师的帮助,以增加其他任何必要的治疗措施。

11.尚无对驾驶和机械操纵的影响的报道。

12.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