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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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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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75mg |
0.75mg |
生产企业 |
山东鑫惠药业有限公司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4036 |
国药准字H2009408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女性紧急避孕,即在无防护措施或其他避孕方法偶然失误时使用。 |
用于女性紧急避孕,即在无防护措施或其他避孕方法偶然失误时使用。 |
用法用量 |
口服,在房事后72小时内服第1片,隔12小时后服第2片。 |
口服,在房事后72小时内服第1片,隔12小时后服第2片。 |
副作用 |
1.偶有轻度恶心、呕吐、乳房触痛、头痛、眩晕、疲劳等症状,一般不需处理,可在24小时后自行消失,如症状较重应向医师咨询。 2.可见子宫异常出血,多数表现为服药当月的月经提前或延后;少数表现为不规则出血,一般可自行消失,严重者应向医师咨询。 |
1.可见月经改变,多数表现为服药当月的月经提前或延后。 2.可见轻度恶心、呕吐、乳房触痛、头痛、眩晕、疲劳等症状,一般不需处理,可在24小时后自行消失,如症状较重或持续存在应向医师咨询。 3.可有子宫异常出血,若出血不能自行消失,应及时去医院就诊,警惕异位妊娠的存在。 |
禁忌 |
乳腺癌、生殖器官癌、肝功能异常或近期有肝病或黄疸史、静脉血栓病、脑血管意外、高血压、心血管病、糖尿病、高脂血症、精神抑郁症患者及40岁以上妇女禁用。 |
(1)已知或可疑妊娠者禁用。(2)乳腺癌、生殖器官癌、肝功能异常或近期有肝病或黄疸史、静脉血栓病、脑血管意外、高血压、心血管病、糖尿病、高脂血症、精神抑郁症患者及40岁以上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左炔诺孕酮。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左炔诺孕酮0.75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羟丙纤维素、聚山梨酯-80、硬脂酸镁、羧甲基淀粉钠。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是用于避孕失误的紧急补救避孕药,不是引产药。 2.本品不能作为常规避孕药,不推荐频繁使用,服药后至下次月经前应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 3.如服药后2小时内发生呕吐,应立即补服1片。 4.如逾期1周月经仍未来潮,有可能妊娠,应进行妊娠检测,或进一步咨询医师。 5.服药后约3至5周如出现严重下腹疼痛,应及时就医以排除异位妊娠。 6.由于未成年人生殖系统发育不成熟,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7.建议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后暂停授乳至少3天,在此期间应定时将乳汁挤出。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是用于避孕失误的紧急补救避孕药,不是引产药。 2.本品不能作为常规避孕方法,不推荐频繁使用,服药后至下次月经前应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 3.如服药后2小时内发生呕吐,应立即补服1片。 4.如逾期1周月经仍未来潮,有可能妊娠,应进行妊娠检测,或进一步咨询医师。 5.服药后约3~5周如出现子宫不规则出血或严重下腹疼痛,应及时就医以排除异位妊娠。 6.本品用于17岁以上人群,17岁以下如需使用请咨询医师。 7.建议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后暂停授乳至少3天,在此期间应定时将乳汁挤出。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