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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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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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75mg |
每片含:去氧孕烯0.15mg与炔雌醇30μg |
生产企业 |
山东鑫惠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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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4036 |
H2017117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女性紧急避孕,即在无防护措施或其他避孕方法偶然失误时使用。 |
避孕。 |
用法用量 |
口服,在房事后72小时内服第1片,隔12小时后服第2片。 |
在月经周期的第一天。即月经来潮的第一天开始服用本品。按照箭头所指的方向每天约同一时间服1片本品,连续服21天,随后停药7天,在停药的第8天开始服用下一盒。 |
副作用 |
1.偶有轻度恶心、呕吐、乳房触痛、头痛、眩晕、疲劳等症状,一般不需处理,可在24小时后自行消失,如症状较重应向医师咨询。 2.可见子宫异常出血,多数表现为服药当月的月经提前或延后;少数表现为不规则出血,一般可自行消失,严重者应向医师咨询。 |
通常在使用复方口服避孕药的开始几个周期时会出现一些轻度的反应,如恶心、头痛、乳房胀痛以及在月经周期中出现点滴的出血。一些较为少见的不良反应应包括:呕吐、情绪抑郁 ;不能耐受隐形眼镜 ;阴道分泌物改变 ;各种皮肤不适(如皮疹) ;体液潴留 ;体重改变 ;过敏反应 ;性欲改变。这些反应与复方口服避孕要的关系既未被确认也未被否认。如出现不良反应,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禁忌 |
乳腺癌、生殖器官癌、肝功能异常或近期有肝病或黄疸史、静脉血栓病、脑血管意外、高血压、心血管病、糖尿病、高脂血症、精神抑郁症患者及40岁以上妇女禁用。 |
有下述任一情况者禁用: 有或曾有血栓(静脉或动脉)、栓塞前驱症状(如心绞痛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存在一种严重的或多个静脉或动脉血栓栓塞得危险因子、伴血管损害的糖尿病、严重高血压、严重异常脂蛋白血症、已知或怀疑的性激素依赖的生殖器官或乳腺恶性肿瘤、肝脏肿瘤(良性或恶性)、有或增有严重肝脏疾病、肝脏功能未恢复正常、不明原因的阴道出血、已妊娠或怀疑妊娠、哺乳期妇女。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左炔诺孕酮。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去氧孕烯0.15mg,炔雌醇30ug。辅料为:马铃薯淀粉、无水硅胶、a-生育酚、硬脂酸、聚乙烯吡咯烷酮、一水合乳糖、丙酮和纯水。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是用于避孕失误的紧急补救避孕药,不是引产药。 2.本品不能作为常规避孕药,不推荐频繁使用,服药后至下次月经前应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 3.如服药后2小时内发生呕吐,应立即补服1片。 4.如逾期1周月经仍未来潮,有可能妊娠,应进行妊娠检测,或进一步咨询医师。 5.服药后约3至5周如出现严重下腹疼痛,应及时就医以排除异位妊娠。 6.由于未成年人生殖系统发育不成熟,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7.建议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后暂停授乳至少3天,在此期间应定时将乳汁挤出。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开始服药前请咨询医生。 2.连续服用本品3个月以上,应去医院进行检查。 3.在7天的停药期中通常会出现撤退性出血,通常在最后一次服药后2-3天发生,且可能持续到服用下一盒前还不会结束。 4.出现下列情况应当停止使用并咨询医师:听力或视觉障碍、持续血压升高、胸部锐痛或突然气短、偏头痛、乳房肿块、癫痫发作次数增加、严重腹痛或腹胀、皮肤黄染或全身瘙痒等。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