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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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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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l:24.4mg(争欣) |
每支装2ml |
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118 |
国药准字Z36020632 |
说明 | ||
适应症 |
对左氧氟沙星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细球菌属、肠球菌属、棒状杆菌属、假单胞菌属、绿脓杆菌、嗜血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结膜炎嗜血杆菌(科-威氏杆菌)〕、莫拉(布兰氏)卡他菌、莫拉杆菌、莫拉一阿氏杆菌、沙雷氏菌属、克雷白氏菌属、变形杆菌属、不动杆菌属、肠杆菌属、厌氧菌属(丙酸杆菌)所引起的下述感染性疾病:眼睑炎、睑腺炎、泪囊炎、结膜炎、睑板腺炎、角膜炎。 |
清热解毒,利湿消肿。用于湿热蕴毒所致的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肺炎,胆囊炎,阑尾炎,痈疖脓肿及手术后感染,亦可用于癌症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一般1次1滴、1日3次滴眼,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对角膜炎的治疗在急性期每15~30分钟滴眼1次,对严重的病例在开始30分钟内每5分钟滴眼1次,病情控制后逐渐减少滴眼次数。治疗细菌性角膜溃疡推荐使用高浓度的抗生素滴眼制剂。 |
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2次。 |
副作用 |
在注册时的调查和使用情况调查的共计2418例中,出现不良反应的有22例(0.91%)。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5件(0.21%)、眼睑瘙痒感4件(0.17%)等(第4次安全性定期报告时)。 1.严重不良反应(偶然:0.1%以下;有时:0.1~0.5%;无特定:5%以上或频率不详): 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 2. 其他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的成分、氧氟沙星及喹喏酮类抗菌制剂有过敏既往史的患者。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左氧氟沙星。 |
本品为白花蛇舌草经提取制成的灭菌水溶液。 |
性状 |
本品为微黄色至淡黄色的澄明溶液。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 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尽量将用药时间控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 本品对甲氧苯青霉素耐药性葡萄球菌(MRSA)的有效性尚未得到证实。当MRSA所致的感染较为明显、临床症状无改善时,应尽快使用抗MRSA作用较强的药物。 3.仅用于滴眼。 4.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
1、本品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漏气、有异物、或瓶身细微破裂均不得使用。 2、用药前应仔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应慎用。 3、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4、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5、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