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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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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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7×10厘米(打孔) |
1g:5mg |
生产企业 |
江西吉安三力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83004 |
国药准字H20093107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软组织损伤引起的肿胀,疼痛。 |
用于软组织损伤的应急治疗,如扭伤、肌痛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将皮肤洗净揩干,贴于患处,每片可贴1~2天。 |
外用。使用时喷头距患处皮肤5-10公分处揿压阀门,持续喷射2-3秒钟,若需重复使用,应间隔半分钟,但一日不得超过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婴幼儿禁用。 |
成分 |
红花、延胡索、川乌、威灵仙、防风、续断、鸡血藤、蝉蜕、何首乌、冰片等15味。 |
主要成分为水杨酸甲酯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棕色片状橡皮膏,气芳香。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具芳香气,有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哺乳期妇女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经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使用前轻轻振摇。4.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5.使用与贮存时勿靠近明火或易燃品。6.一次喷射时间不应超过3秒钟,以免发生冻伤。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