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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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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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7×10厘米(打孔) |
每袋含药液4克(45毫米×60毫米) |
生产企业 |
江西吉安三力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同大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83004 |
国药准字Z20000111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软组织损伤引起的肿胀,疼痛。 |
活血化瘀,凉血消肿,通络止痛。用于瘀血所致的伤处肿胀、瘀斑疼痛、或肢体活动障碍;急性软组织损伤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外用,将皮肤洗净揩干,贴于患处,每片可贴1~2天。 |
贴敷。根据伤痛部位大小,分别选用45毫米×60毫米或60毫米×90毫米规格的制剂,将含有药液的无纺布贴敷患处,然后用弹性胶布将无纺布覆盖、固定,将伤痛部位全部覆盖为宜。每次贴敷10小时,一日1次。贴敷处一次不超过2贴。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贴敷处出现红、痒、丘疹、水泡或局部皮肤增厚改变。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幼儿禁用。 |
成分 |
红花、延胡索、川乌、威灵仙、防风、续断、鸡血藤、蝉蜕、何首乌、冰片等15味。 |
当归、延胡索(醋制)、赤芍、牡丹皮、栀子、大黄、苏木、三七、乳香(制)伸筋草、威灵仙、冰片、辅料:药用乙醇、医用胶布。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棕色片状橡皮膏,气芳香。 |
本品为黄棕色液体浸润的无纺布;气香。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哺乳期妇女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经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及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搔痒、皮疹等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开始用药2小时内应尽量避免挤压,并尽量减少活动,以免药液外流,影响疗效,贴敷时间不宜超过10小时。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