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0ml |
0.5g*20片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东盟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奥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509 |
国药准字Z2002513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口腔黏膜溃疡、牙龈炎及冠周炎。 |
苗医:中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龋齿痛及牙周炎,牙龈炎。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本品涂于患处,一日2-4次。 |
含服,一次1~2片,一日5~6次。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碘10毫克,辅料为:碘化钾、甘油、纯化水。 |
大乌泡 、山刺莓 、灵香草、 竹叶椒根 、川莓 、木莓 、红升麻、 薄荷 、薄荷脑 、淀粉 、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黏稠液体;有碘的特臭。 |
本品为片剂 |
注意事项 |
1.新生儿慎用。2.本品仅供口腔局部使用。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灌胃,并送医院救治。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如果连续使用5日无效,应咨询医师。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服药时应配合牙科治疗。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