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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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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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1 |
0.1%*5g*1支/盒 |
生产企业 |
厦门美商医药有限公司 |
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117 |
HC2018101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口腔黏膜溃疡、牙龈炎及冠周炎。 |
口腔粘膜的急、慢性炎症,包括复发性口腔溃疡、糜烂型口腔扁平苔藓、义齿性口腔炎和创伤性病损(包括∶托牙口疮、剥脱性牙龈炎和口腔炎)。创伤性溃疡和多数非复发性病损治疗后可迅速痊愈。慢性病变和复发性口腔溃疡用药后也能获得显著疗效,停药后还会复发,但本品对控制复发也有一定作用。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本品涂于患处,一日2-4次。 |
挤出少量药膏(大约1cm)轻轻涂抹在病损表面使之形成薄膜。药膏在患处的用量以达到完全覆盖患处为佳。本品不可反复揉擦。刚刚涂抹药膏时可能感觉药膏中有颗粒,口腔有砂砾感。药膏涂后可以形成光滑的薄膜。本品最好在睡前使用这样可以使药物与患处整夜接触。如果症状严重,需要每天涂2-3次。以餐后用药为宜。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 |
非常少见。口腔内局部使用没有见到对皮质类固醇的不良反应。长期使用可引起如同全身使用类固醇类药物的不良作用,如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葡萄糖代谢改变、蛋白质分解和消化道溃疡复发等。这些情况在激素停止使用后可以逆转和消失。炎症、毛囊炎、痤疮样皮疹、色素减退、口周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继发感染、皮肤萎缩、皮纹和皮疹等不良反应少见,但当采用封包疗法时其发生频率明显增加。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患者对本品中任何一种成份有过敏史。 2.由于本品中含有皮质类固醇,禁用于口腔、咽部的真菌和细菌感染性疾病。 3.由病毒引起的口腔疱疹,如∶唇疱疹、原发性疱疹牙龈口腔炎、疱疹性咽峡炎等也不使用本品。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碘10毫克,辅料为:碘化钾、甘油、纯化水。 |
曲安奈德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黏稠液体;有碘的特臭。 |
本品为浅黄色至浅棕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新生儿慎用。2.本品仅供口腔局部使用。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灌胃,并送医院救治。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如果连续使用5日无效,应咨询医师。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按规定剂量适用本品的类固醇用量很小,不太可能对全身产生影响。但是长期间局部适用也会出现异常情况,如:乏力、头晕等,出现这些情况应该与医生联系。 2.如果出现持续的局部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应该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治疗。 3.患结核病、消化道溃疡和糖尿病的病人若无医嘱不能使用皮质类固醇类药物。 4.必须牢记在患者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时,口腔的正常防御机制收到抑制,口腔中有害微生物会进行繁殖,但不会出现通常的口腔感染症状。 5.用药7天后,如果病损没有显著修复、愈合时,建议做进一步检查。 6.同时使用其他的皮质类固醇药物,在病情得到控制后应该停止用药。如果在两周内病情仍然没有得到控制,请联系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