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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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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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2 |
50mg*18袋(言净欣)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918 |
国药准字H2006646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皮肤感染和消毒。 |
该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碘酊,由中心向外涂搽局部,消毒后再用70%酒精脱碘 |
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儿童剂量10-15mg/kg/日,分3次服用,应用3天。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3、小儿每日按体重10—15mg/kg,分3—4次,连用7天。临床推荐剂量见下表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在利巴韦林有关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等。神经系统症状:眩晕;消化系统症状有食欲减退,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系统症状有肌肉痛、关节痛;精神系统有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呼吸系统症状有呼吸困难、鼻炎等;皮肤附件系统出现脱发、皮疹、瘙痒等;另还观察到味觉异常、听力异常表现。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碘20毫克,辅料为:碘化钾、乙醇、纯化水 |
该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其化学名称为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有碘与乙醇的特臭 |
该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不宜用于破损皮肤、眼及口腔黏膜的消毒。 2.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灌胃,并送医院救治。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如果连续使用3日无效,应咨询医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4、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