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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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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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2 |
156.25mg*12粒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918 |
国药准字H2003019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皮肤感染和消毒。 |
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等。5.其它感染: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碘酊,由中心向外涂搽局部,消毒后再用70%酒精脱碘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小儿一次1片,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日。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轻度恶心,呕吐和腹泻等肠道副作用,如出现这些副作用时,可选择在吃饭开始时服用,偶见荨麻疹和麻疹样皮疹,发生时应停止使用本品;极少数患者可见暂时性肝功能异常。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碘20毫克,辅料为:碘化钾、乙醇、纯化水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两者之比为4:1)。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有碘与乙醇的特臭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至微黄色粉末或颗粒性粉末。 |
注意事项 |
1.不宜用于破损皮肤、眼及口腔黏膜的消毒。 2.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灌胃,并送医院救治。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如果连续使用3日无效,应咨询医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动物试验本品无致畸作用。除非经过医生慎重研究,否者妊娠期内仍不建议使用本品,详见药品内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