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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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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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2 |
500g:5g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918 |
国药准字H4402061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皮肤感染和消毒。 |
用于预防和治疗小面积、轻度烧烫伤继发创面感染。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碘酊,由中心向外涂搽局部,消毒后再用70%酒精脱碘 |
局部外用,直接涂于创面,约1.5毫米厚度。一日1次。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1.可见局部刺激性、皮疹、皮炎、药物热、肌肉疼痛、血清病样反应等过敏反应。 2.由于本品局部外用可能有部分吸收,因此可能出现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炎症、肝功能减退、恶心 、呕吐和腹泻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磺胺类药物及银盐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碘20毫克,辅料为:碘化钾、乙醇、纯化水 |
每克含主要成份磺胺嘧啶银10毫克。辅料为:白凡士林、液体石蜡、甘油。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有碘与乙醇的特臭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不宜用于破损皮肤、眼及口腔黏膜的消毒。 2.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灌胃,并送医院救治。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如果连续使用3日无效,应咨询医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本品可能引起新生儿贫血和核黄疸,故新生儿不宜使用。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6.不宜大面积使用,以免增加吸收中毒。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