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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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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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2 |
10g:30mg(按洛美沙星计)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仁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分厂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508 |
国药准字H1999015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皮肤感染和消毒。 |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皮肤病。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湿疹继发性感染,足癣继发感染,烫灼伤继发性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碘酊,由中心向外涂搽局部,消毒后再用70%酒精脱碘 |
外用,涂患处,一日2次。脓性分泌物多者先用生理盐水清洗患处,再使用本品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偶有轻微瘙痒、灼热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和疗效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洛美沙星及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碘20毫克,辅料为:碘化钾、乙醇、纯化水 |
本品主药为盐酸洛美沙星 |
性状 |
该品为红棕色澄清液体;有碘与乙醇的特臭。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或微黄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不宜用于破损皮肤、眼及口腔黏膜的消毒。 2.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灌胃,并送医院救治。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如果连续使用3日无效,应咨询医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2.注意本品光毒性,涂药部位应避免光照;2.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特殊人群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