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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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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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2 |
复方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891 |
国药准字H4202280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皮肤感染和消毒。 |
用于手、足皲裂及真菌引起的皮肤病。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碘酊,由中心向外涂搽局部,消毒后再用70%酒精脱碘 |
外用。涂患处,一日1~2次。必要时可包扎,为防止复发,愈后可每隔2~4天涂药一次。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偶见皮肤刺激如瘙痒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如瘙痒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碘20毫克,辅料为:碘化钾、乙醇、纯化水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水杨酸50毫克,苯佐卡因50毫克。辅料为: |
性状 |
该品为红棕色澄清液体;有碘与乙醇的特臭。 |
本品为淡黄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不宜用于破损皮肤、眼及口腔黏膜的消毒。 2.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灌胃,并送医院救治。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如果连续使用3日无效,应咨询医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期使用,特别是年轻患者。4.本品不宜大面积使用,以免吸收中毒。5.不宜用于破溃皮肤及有炎症或感染的皮肤。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