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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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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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2 |
10m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891 |
国药准字H2005212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皮肤感染和消毒。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及鼻痒、鼻塞以及眼部痒及烧灼感。亦适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及体征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碘酊,由中心向外涂搽局部,消毒后再用70%酒精脱碘 |
口服。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日1次,一次1片(10毫克)。 2~12岁儿童: 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1片(10毫克)。 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半片(5毫克)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本品主要不良反应为恶心、头晕、头痛、困倦、口干、乏力、偶见嗜睡,健忘及晨起面部支端水肿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具有过敏反应或特异体质的病人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碘20毫克,辅料为:碘化钾、乙醇、纯化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雷他定。化学名: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基[1.2-b]吡啶-11烯)-1-哌啶羧酸乙酯。分子式:C22H23ClN2O2。分子量:382.89。 |
性状 |
该品为红棕色澄清液体;有碘与乙醇的特臭。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不宜用于破损皮肤、眼及口腔黏膜的消毒。 2.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灌胃,并送医院救治。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如果连续使用3日无效,应咨询医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 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 在作皮试前的约48小时左右应中止使用本品,因抗组胺药能阻止或降低皮试的阳性反应发生;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