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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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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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0888 |
国药准字B2012000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胃肠功能不全及吸收不良引起的腹泻、腹胀等。也可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醒脾化湿,温中止泻。用于寒湿困脾所致的腹泻,恶心呕吐。 |
用法用量 |
口服。3~5岁儿童,一日1~2片;5岁以上儿童,一日2~3片;成人,一次2~6片;一日3次。饭前服。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疗程为3天。 |
副作用 |
大剂量长期服用可引起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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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3岁以下儿童禁用。2.伴有发热症状的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碱式碳酸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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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带淡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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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于腹泻时,一般不超过2天;用于慢性胃炎及胃酸过多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4.由细菌感染引起的腹泻,应在医师指导下结合抗菌药治疗。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腹泻伴肛门灼热感患者不宜服用。4.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