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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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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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 |
(1)1g/袋;(2)2g/袋。每1g中含凝乳酶活力不得少于40单位,胃蛋白酶活力不得少于15单位,维生素B12 10μg |
生产企业 |
北京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191 |
国药准字H2014001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胃肠功能不全及吸收不良引起的腹泻、腹胀等。也可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于慢性胃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胀满、食欲不振等。也可用于婴儿吐奶和消化不良性腹泻。 |
用法用量 |
口服。3~5岁儿童,一日1~2片;5岁以上儿童,一日2~3片;成人,一次2~6片;一日3次。饭前服。 |
口服。用少量温水冲服;用量:成人一次2~3g,一日3次;婴幼儿一次1g,一日3次;6个月以下婴儿一次0.5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大剂量长期服用可引起便秘。 |
个别病例有胃部不适及背部瘙痒感,停药后即消失。 |
禁忌 |
1.3岁以下儿童禁用。2.伴有发热症状的患者禁用。 |
1、胃粘膜出血患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碱式碳酸铋。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羔羊胃提取物(含凝乳酶、胃蛋白酶)和维生素B12。每1g中含凝乳酶活力不得少于40单位,胃蛋白酶活力不少于15单位,维生素B1210最。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带淡黄色片。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颗粒,有特殊气味,略有引湿性。 |
注意事项 |
1.用于腹泻时,一般不超过2天;用于慢性胃炎及胃酸过多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4.由细菌感染引起的腹泻,应在医师指导下结合抗菌药治疗。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用水冲服时,水温不得超过40℃ 3.本品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值在6以上不稳定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具有吸湿性,开封后请注意勿受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