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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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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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 |
每袋装15克 |
生产企业 |
北京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191 |
国药准字Z2002539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胃肠功能不全及吸收不良引起的腹泻、腹胀等。也可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健胃消食。用于脾胃气滞,食积内停所致的脘腹胀满,腹泻便溏。 |
用法用量 |
口服。3~5岁儿童,一日1~2片;5岁以上儿童,一日2~3片;成人,一次2~6片;一日3次。饭前服。 |
口服,一次15~30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大剂量长期服用可引起便秘。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3岁以下儿童禁用。2.伴有发热症状的患者禁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碱式碳酸铋。 |
乌梅、山楂、神曲。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带淡黄色片。 |
本品为浅棕色颗粒;味酸、甜。 |
注意事项 |
1.用于腹泻时,一般不超过2天;用于慢性胃炎及胃酸过多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4.由细菌感染引起的腹泻,应在医师指导下结合抗菌药治疗。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