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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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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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 |
0.3g*12S*2板 |
生产企业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018 |
国药准字H5202075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胃肠功能不全及吸收不良引起的腹泻、腹胀等。也可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于急慢性肠炎、溃疡性结肠炎、肠激惹综合症、功能性腹泻及细菌性痢疾引起的腹泻 |
用法用量 |
口服。3~5岁儿童,一日1~2片;5岁以上儿童,一日2~3片;成人,一次2~6片;一日3次。饭前服。 |
口服。1~7岁儿童,一次1粒;7~12岁儿童,一次2粒;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4粒;一日3~4次。饭后服用。 |
副作用 |
大剂量长期服用可引起便秘。 |
少数病人有头昏、嗜睡、恶心等症状 |
禁忌 |
1.3岁以下儿童禁用。2.伴有发热症状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碱式碳酸铋。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鞣酸、苦参碱。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带淡黄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白略带黄色的粉末或颗粒,气微弱,味涩,微 苦 |
注意事项 |
1.用于腹泻时,一般不超过2天;用于慢性胃炎及胃酸过多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4.由细菌感染引起的腹泻,应在医师指导下结合抗菌药治疗。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1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连续使用本品3天,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