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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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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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 |
每片重0.6g |
生产企业 | 酒泉大得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018 |
国药准字Z2009087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胃肠功能不全及吸收不良引起的腹泻、腹胀等。也可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温胃益火。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寒性腹泻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3~5岁儿童,一日1~2片;5岁以上儿童,一日2~3片;成人,一次2~6片;一日3次。饭前服。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大剂量长期服用可引起便秘。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3岁以下儿童禁用。2.伴有发热症状的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碱式碳酸铋。 |
石榴子,肉桂,豆蔻,荜茇,红花。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带淡黄色片。 |
本品为棕黄色素片;气微香、味酸、辣。 |
注意事项 |
1.用于腹泻时,一般不超过2天;用于慢性胃炎及胃酸过多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4.由细菌感染引起的腹泻,应在医师指导下结合抗菌药治疗。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胃阴虚者不宜用,其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