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02 |
0.01 |
生产企业 |
安徽国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0611 |
国药准字H1302439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皮肤感染和消毒。 |
用于脓疱疮等化脓性皮肤病,轻度小面积烧伤及溃疡面的感染。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碘酊,由中心向外涂搽局部,消毒后再用70%酒精脱碘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偶见皮肤红肿、皮疹等过敏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其他四环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碘20毫克,辅料为:碘化钾、乙醇、纯化水 |
盐酸金霉素。 |
性状 |
该品为红棕色澄清液体;有碘与乙醇的特臭。 |
本品为黄色眼膏。 |
注意事项 |
1.不宜用于破损皮肤、眼及口腔黏膜的消毒。 2.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灌胃,并送医院救治。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如果连续使用3日无效,应咨询医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小儿避免使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久用易产生耐药性。使用不宜超过7日,如未见好转,应咨询医师。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