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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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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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2 |
0.001 |
生产企业 |
新疆西部加斯特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5020023 |
国药准字H2010353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皮肤感染和消毒。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鼻痒、鼻塞以及眼部痒及烧灼感。口服药物后,鼻和眼部症状及体征得以迅速缓解。亦适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及体征。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碘酊,由中心向外涂搽局部,消毒后再用70%酒精脱碘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日1次,一次两茶匙(10毫升)。2~12岁儿童:体重>30公斤:每天一次,每次两茶匙(10毫升)。体重≤30公斤:每天一次,每次一茶匙(5毫升)。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在每天10毫升的推荐剂量下,本品未见明显的镇静作用。常见不良反应有乏力、头痛、嗜睡、口干、胃肠道不适包括恶心、胃炎以及皮疹等。罕见不良反应有脱发、过敏反应、肝功能异常、心动过速及心悸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及其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碘20毫克,辅料为:碘化钾、乙醇、纯化水 |
本品每毫升含氯雷他定1毫克。辅料为丙二醇、丙三醇、柠檬酸、苯甲酸钠、砂糖、香精。 |
性状 |
该品为红棕色澄清液体;有碘与乙醇的特臭。 |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澄清的黏稠液体,味香甜。 |
注意事项 |
1.不宜用于破损皮肤、眼及口腔黏膜的消毒。 2.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灌胃,并送医院救治。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如果连续使用3日无效,应咨询医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2岁以下儿童用药请咨询医师。2.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在做皮试前约48小时左右应中止使用本品,因抗组胺药能阻止或降低皮试的阳性反应发生。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