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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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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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原料药(供注射) |
5mg*100片 |
生产企业 |
新兴凌云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
山西利丰华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3211 |
国药准字H14020180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胃酸过多、消化不良及碱化尿液等。 |
本品用于镇吐药。本品主要用于: 1. 各种病因所致恶心﹑呕吐﹑嗳气﹑消化不良﹑胃部胀满﹑胃酸过多等症状的对症治疗。 2. 反流性食管炎﹑胆汁反流性胃炎﹑功能性胃滞留﹑胃下垂等。 3. 残胃排空延迟症﹑迷走神经切除后胃排空延缓。 4. 糖尿病性胃轻瘫﹑尿毒症﹑硬皮病等胶原疾患所致胃排空障碍。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0.3—2g,每日0.9—6g;小儿每次0.1—1.0g,每日3次。 |
口服给药: 1.成人常用量:每次5~10mg,每日3次。用于糖尿病性胃排空功能障碍患者,于症状出现前30分钟口服10mg;或于餐前及睡前服5~10mg,每日4次,总剂量每日不得超过0.5mg/kg。 2.小儿常用量:5~14岁每次用2.5~5mg,每日3次,餐前30分钟服,宜短期服用,小儿总剂量每日不得超过0.1mg/kg。 |
副作用 |
少数病人有轻度胃肠不适 |
1. 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昏睡、烦燥不安、疲怠无力。 2. 少见的反应有:乳腺肿痛、恶心、便秘、皮疹、腹泻、睡眠障碍、眩晕、严重口渴、头痛、容易激动。 3. 用药期间出现乳汁增多,由于催乳素的刺激所致。 4. 大剂量长期应用可能因阻断多巴胺受体,使胆碱能受体相对亢进而导致锥体外系反应(特别是年轻人),可出现肌震颤、发音困难、共济失调等。 |
禁忌 |
1.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尿潴留、阑尾炎及急腹症患者禁用。 2.骨折、低磷血症患者禁用。 |
1. 下列情况禁用 (1) 对普鲁卡因或普鲁卡因胺过敏者。 (2) 癫痫发作的频率与严重性均可因用药而增。 (3) 胃肠道出血、机械性肠梗阻或穿孔,可因用药使胃肠道的动力增加,病情加重。 (4) 嗜铬细胞瘤可因用药出现高血压危象。 (5) 不可用于因行化疗和放疗而呕吐的乳癌患者。 2. 下列情况慎用 (1) 肝功能衰竭时,丧失了与蛋白结合的能力。 (2) 肾衰,即重症慢性肾功能衰竭使锥体外系反应危险性增加,用量应减少。 |
成分 |
化学名:碳酸氢钠 分子式:NaHCO3 分子量:84.01 |
本品主要成份甲氧氯普胺。 |
性状 |
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咸;在潮湿空气中即缓缓分解,水溶液放置稍久,或振摇,或加热,碱性即增加。溶于水,不溶于乙醇。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可能产生穿孔的溃疡病患者忌用;忌与酸性药物配伍。 2、内服时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气体,增加胃内压力,对胃溃疡的病人,刺激溃疡面,甚至有产生胃穿孔的危险,同时二氧化碳刺激胃粘膜,引起继发性胃酸分泌过多。 3、用量过大可致碱中毒。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醛固酮与血清催乳素浓度可因甲氧氯普胺的使用而升高。 2.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至少须减少60%,这类患者容易出现锥体外系症状。 3. 因本品可降低西咪替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若两药必须合用,间隔时间至少要1小时。 4. 本品遇光变成黄色或黄棕色后,毒性增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