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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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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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片/瓶 |
9gx10丸/盒 |
生产企业 |
广西吉民堂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423 |
国药准字Z4402009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泻火通便。用于三焦热盛所致的目赤肿痛、口鼻生疮、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心烦口渴、尿黄便秘。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孕妇忌用 2.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大黄、盐酸小檗碱、黄芩浸膏。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黄柏、大黄。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色;昧苦、微涩。 |
本品为黑棕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甘、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本品含有盐酸小檗碱。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成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