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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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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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g |
9g*5袋 |
生产企业 |
邯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519 |
国药准字Z1502054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泻火通便。用于三焦热盛所致目赤肿痛,口鼻生疮,咽喉肿痛,牙龈出血,心烦口渴,尿黄便秘。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大便秘结。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次。 |
副作用 |
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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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忌用。2.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大黄、盐酸小檗碱、黄芩浸膏。辅料为: |
栀子、黄连、黄芩、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至黄棕色的粉末;气微、味苦。 |
本品为黄色至黄褐色的水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本品含盐酸小檗碱。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九郡栀子金花丸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