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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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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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 |
0.75mg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长恒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195 |
国药准字H2202065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恶性淋巴瘤、肺癌、肉瘤、乳腺癌、睾丸肿瘤、食管癌等。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此外,本药还用于某些肾上腺皮质疾病的诊断——地塞米松抑制试验。 |
用法用量 |
单药治疗:本品溶于林格氏液或生理盐水500~1000ml中,静脉滴注3~4小时,每次2.5g/m2,每天一次,连续5天,21天为一周期,至少2个周期。 联合用药:与其它毒性相似的抗癌药联合使用时,可相应减少用量。1.5~2g/m2,静脉滴注,每天一次,每周期连续5天 |
口服,成人开始剂量为一次0.75~3.00mg(1~4片),一日2~4次。维持量约一日0.75mg(1片),视病情而定。 |
副作用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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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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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环磷酰胺。 |
16α-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结晶性多孔质块或粉末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 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 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 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