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12丸重约1g |
每粒装0.2g(相当于黑木耳1.3g) |
生产企业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032 |
国药准字Z1999007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健脾益气,化痰活血。用于脾气虚兼血瘀痰浊的高脂血症,症见神疲乏力、少气懒言、头晕心悸、胸脘痞闷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少数患者可见口干、腹泻或便秘。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黑木耳。 |
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褐色的颗粒;气微,味淡。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