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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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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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2丸重约1g |
6gx10袋 |
生产企业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032 |
国药准字Z1302042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养心安神。用于心血不足、虚火内扰所致的心悸失眠、头晕耳鸣。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5丸,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本品成分为丹参﹑五味子(蒸)﹑石菖蒲﹑安神膏(菟丝子﹑合欢皮﹑珍珠母﹑女贞子﹑首乌藤﹑地黄﹑墨旱莲)。 |
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包糖衣的浓缩水丸,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涩、微酸。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