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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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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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2丸重约1g |
每瓶装5ml |
生产企业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北京海德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032 |
国药准字Z1102057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健胃,祛暑。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心、腹痛、胃肠不适。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2~5毫升,儿童酌减。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樟脑、干姜、大黄、小茴香、肉桂、辣椒、桉油。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辛辣。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驾驶员、高空作业者慎用。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