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重9g |
120g |
生产企业 |
邯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330 |
国药准字Z2002636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滋阴补肾。用于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遗精盗汗。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味甜而酸。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忌辛辣食物。不宜在服药期间服感冒药。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