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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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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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 |
5ml:0.1mg |
生产企业 |
山东睿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196 |
国药准字H3502118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恶性淋巴瘤、肺癌、肉瘤、乳腺癌、睾丸肿瘤、食管癌等。 |
用于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恶性淋巴瘤。 |
用法用量 |
单药治疗:本品溶于林格氏液或生理盐水500~1000ml中,静脉滴注3~4小时,每次2.5g/m2,每天一次,连续5天,21天为一周期,至少2个周期。 联合用药:与其它毒性相似的抗癌药联合使用时,可相应减少用量。1.5~2g/m2,静脉滴注,每天一次,每周期连续5天 |
静脉注射。剂量需依患者对本品的敏感度和临床使用方法而定。全身性用药:一般剂量为每日300~400μg(每日6~10μg/kg),溶于5%葡萄糖溶液250~500ml中,行静脉滴注4~5小时,连续10~12天为1疗程,总剂量一般为3600~6000μg左右。间隔2周左右再用第二疗程,也可酌情减少给药日剂量,延长疗程周期。联合用药:1、与长春新碱、阿霉素合用,治疗肾母细胞(Wilms)瘤;2、与环磷酰胺、长春碱、博来霉素、顺铂合用,治疗睾丸肿瘤;3、与阿霉素、环磷酰胺、长春新碱合用,治疗软组织肉瘤、尤文(Ewing)肉瘤;也可用于治疗恶性淋巴瘤的联合化疗方案中。4、与放射治疗联合应用,能提高肿瘤对放射治疗的敏感性,浓集并滞留于有核细胞内,妨碍放射修复。 |
副作用 |
1.骨髓抑制:可出现白细胞、血小板明显下降,常在用药后7~14日出现。 2.胃肠道反应:表现为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少数有口腔溃疡。 3.局部反应:静注可引起静脉炎,漏到血管外可引起组织坏死。 4.其他:少数患者出现头晕、乏力、骨关节酸痛、肝功能损害、心电图改变、脱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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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环磷酰胺。 |
新福菌素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结晶性多孔质块或粉末 |
本品为黄绿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能使尿及血内尿酸升高。 2.水痘或最近患过水痘患者不宜用本品。 3.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造血功能低下、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有尿酸盐性肾结石病史者。 4.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及肝、肾功能。 5.静注时注意不要漏出血管外,以免引起局部反应。 6.本药与放射治疗同用,能增强肿瘤对放疗的敏感性,但有可能在放疗部位出现新的炎症而产生“放疗再现”皮肤改变,应予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