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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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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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12粒 |
生产企业 |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粤华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286 |
国药准字Z4402265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润肺,止咳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黄粘稠。 |
清肺,止咳,除痰。本品用于肺热咳嗽,痰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檀香、石膏、红花、甘草、丁香、北沙参、等。 |
贝母、蛇胆汁。 |
性状 |
清肺,止咳,除痰。本品用于肺热咳嗽,痰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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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痰多,或喉中有痰鸣,痰多、质粘厚或稠黄,咯吐不爽,或有身热,口干欲饮。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儿童、老人、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7.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孕妇、体质虚弱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