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255g*12片*2板 |
(1)5ml:12.5g (2)8ml:20g |
生产企业 |
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兖州生宝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03 |
国药准字H37023715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肝益气,开窍明目。用于气阴两虚证的青少年假性近视。 |
用于角膜炎、视力疲劳及青少年假性近视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8片,一日2次;两个月为一疗程。 |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决明子(微炒)、菟丝子(炒)、制何首乌、远志(甘草制)、升麻、五味子、石菖蒲、丹参、黄芪、鹅不食草、桑椹、冰片。辅料为:蔗糖、硬脂酸镁、淀粉。 |
本品为健康动物眼球经消毒后以乙醇提取除去蛋白质的灭菌水溶液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显棕褐色;有冰片香气,味微苦。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略带有芳香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平时注意眼部卫生,加强眼部锻炼。2.感冒时不宜服用。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平时有眼胀,头痛,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慎用。4.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5.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易被细菌污染,开瓶后宜在10内用完,不宜久藏,发现浑浊即不能使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