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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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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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5g*12片*2板 |
每瓶装8毫升 |
生产企业 |
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大理白族自治州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03 |
国药准字Z53020740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肝益气,开窍明目。用于气阴两虚证的青少年假性近视。 |
调节视力。用于治疗青少年假性近视和连续近距离使用视力所引起的眼疲劳。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8片,一日2次;两个月为一疗程。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次;或一次1~2滴,滴后闭目休息5分钟,再滴,连续五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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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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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决明子(微炒)、菟丝子(炒)、制何首乌、远志(甘草制)、升麻、五味子、石菖蒲、丹参、黄芪、鹅不食草、桑椹、冰片。辅料为:蔗糖、硬脂酸镁、淀粉。 |
紫金龙。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显棕褐色;有冰片香气,味微苦。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液体。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平时注意眼部卫生,加强眼部锻炼。2.感冒时不宜服用。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平时有眼胀,头痛,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慎用。4.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5.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滴眼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3.平时有眼胀,头痛,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慎用。4.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5.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6.药物滴入后部分病人有轻微的刺痛感,结膜轻度充血,数分钟后消失。7.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9.打开瓶盖后,15天内用完。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