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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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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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粒 | |
生产企业 |
河南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润华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899 |
国药准字Z2007006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伤风感冒及上呼吸道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8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可见恶心、呕吐、上腹不适。 2、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4、偶见胃肠道出血或溃疡。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息肉综合症、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成分 |
蒲公英、板蓝根。 |
羚羊角、水牛角浓缩粉、忍冬藤、野菊花、北豆根、阿司匹林、马来酸氯苯那敏、维生素C。 |
性状 |
本品为铁锈红色圆形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颗粒及粉末;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本品含阿司匹林、马来酸氯苯那敏、维生素C。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