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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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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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55g | |
生产企业 |
河南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惠海希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899 |
国药准字Z2005083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 |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8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蒲公英、板蓝根。 |
金莲花。辅料为聚乙二醇、明胶、甘油、棕氧化铁。 |
性状 |
本品为铁锈红色圆形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粘稠液体;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