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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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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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
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大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195 |
国药准字Z5002043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平喘。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气管炎,肺炎,咳嗽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8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g,3至4岁一次1.5g,5至7岁一次2g。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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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蒲公英、板蓝根。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萎。 |
性状 |
本品为铁锈红色圆形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3.对本药过敏者P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